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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来源:广州合同律师王云松 日期:2013-08-30 23:12:49点击:1327

发布时间:2013年7月14日 广州公司律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目前的私营企业共有三种组织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设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俩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业利性组织。
 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量组织。在我国,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俩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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