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对律师收费实行政府限价,按照规定,律师服务每小时收费最高可达3600元,最低为160元,律师事务所必须明码标价。新标准自明年1月10日开始执行。
《办法》称,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其中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也就是说,律师服务每小时收费最高可达3600元,最低为160元。
律师收费政府指导价如下:
一、计时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二、计件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
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之外,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四、民事经济案件可以实行胜诉后付费的风险代理,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争讼案件标的的30%。
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 1万元以下50元;
2. 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3. 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4. 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5. 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6. 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
7. 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
8. 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7%+11800元;
9. 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6%+21800元;
10. 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0.5%+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收费标准比较单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0.5%+500元。这里所说的标的额包含10万元以下部分,如,请求赔偿金额为12万元,则诉讼费为120000×0.5%+500=1100元。
三、执行费收费标准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下列标准收费。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00元。
(3)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2400元。
(4)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5%+27400元。
(5)1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1% +67400元。
四、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 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20元。
3. 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520元。
其余案件如申请支付令公示催告、海事案件等收费标准比较统一,详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