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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军车酒驾撞人案肇事者已被捉

来源:律师热线 日期:2013-03-09 15:01:02点击:1696


   昨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向媒体通报“10·30”黄埔大道隧道交通事故调查认定情况。据透露,肇事司机方某是某通讯集团广东分公司员工,事故发生后逃逸7小时后自行归案。交警部门认定:方某醉酒后驾驶伪造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且肇事后逃逸,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由方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4名死者无责任。该案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审查。


  解疑1


  方某为某通讯公司员工


  事故发生后,围绕在肇事司机身份之谜有诸多猜测。广州市交警部门昨日发布通告,揭开这个谜底。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2011年10月30日凌晨2时15分许,方某(男,广州户口,为中国某通讯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员工)驾驶悬挂空N391××号牌小客车沿黄埔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黄埔大道隧道路段时,车辆碰撞正在道路上施工的工作人员和粤A15G××号施工车辆,造成施工人员谭某当场死亡,李某等3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解疑2


  逃逸7小时后才归案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曾经不知所踪,但在次日交警发布的通告中,司机方某已经归案。于是,围绕肇事司机逃逸多久,以及是否有人“顶包”的猜测纷纷。


  交警部门昨日表示,事故发生后,方某弃车逃逸。交警部门通过现场物证和现场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方某有交通肇事的重大嫌疑,于是展开全面追查。在警方的强大攻势下,方某于事发当日上午8时58分自行归案。警方立即提取了方某的血液进行检验。经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方某在交通肇事时已呈醉酒状态。交警部门表示,并不存在“顶包”情况。


  解疑3


  车牌通过非正常渠道购得


  肇事司机所开小客车悬挂的军牌到底是真牌还是假牌?交警昨日再次重申,方某肇事时所驾小客车的牌证经部队主管部门核定是伪造的。现方某对交通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初步供述其驾驶的肇事小客车是其本人通过非正常渠道购买,并使用伪造的牌证。公安机关已于事发当日即对方某依法刑事拘留,并对其所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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