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与一对组我房屋的夫妻产生了纠纷,是在松江九亭租用我的民房开办的幼儿园。合同3年,明年3月底到期。目前内部设施被损毁很多,而且在承重梁上打孔。外墙是喷砂的结构,也被打了很多孔。卫生间也被改动过。这些都未经房东同意的。这一点很同上也有说明的。评这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并终止合同吗?还有3楼阁楼很矮的,一般是作为储藏室用的,他们居然在阁楼里放置将近100张床让幼儿睡觉。这一点违法吗?
还有我们租房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这样法院会支持吗?
还有我去拍照的话只拍到了毁坏后的照片,毁坏前的没有拍到,这样有效吗?如果去起诉,照片必须打印出来吗?
A:您好,我们需要审阅您的租赁合同以给到您专业意见,如果对方确实违反合同约定,那么您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另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